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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乌兰哈达乡食用菌产业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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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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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哈达乡食用菌产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504000001005337
一、招标条件:
乌兰哈达乡食用菌产业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阿鲁科尔沁旗乌兰哈达乡人民政府,资金为2022年中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北京市帮扶资金、昌平市帮扶资金,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兰哈达乡食用菌产业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阿鲁科尔沁旗乌兰哈达乡
2.3项目计划投资额:19716616元
2.4建设规模:新建日光温室大棚32座、管理房、生产车间、园区道路工程、园区供电工程、园区供水工程等配套工程施工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项目工程施工及经营,施工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建筑、安装等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同时负责进行食用菌产业建设项目后续建设、管理及经营;
2.5.1施工部分: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2.5.2经营部分:项目建成后产权归阿鲁科尔沁旗乌兰哈达乡人民政府所有,为保证2022年中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北京市帮扶资金、昌平市帮扶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避免闲置,由阿鲁科尔沁旗乌兰哈达乡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经营方以公司或合作社的方式经营,经营方进行项目的后续建设和自主经营,投资由经营者自己负责。
(1)本项目采取建营一体方式,谁中标谁运营,运营期六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签订施工及运营合同。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中标金额百分之十履约保证金和运营保证金。
(2)签订合同前需缴纳运营租金,租金按年缴纳,首年租金于2022年10月30日开始计算,租金包含项目占地费用。乙方中标签定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缴纳4年项目征地费用肆拾扒万元整(¥480000.00元),2022年10月30日前向甲方缴纳扣除已缴纳占地费以外的首年租金的差额部分。第二年租金乙方于2023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缴纳给甲方;质保期满,工程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协助将质保金50%支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第六年租金后,甲方协助将剩余质保金支付给乙方;第三年租金乙方于2024年10月30日前缴纳,第四年租金乙方于2025年10月30日前缴纳,第五年租金于2026年10月30日前缴纳。租金缴纳期限表如下:
租金缴纳节点
需缴纳租金
2022年(进园施工前)
一次性缴纳四年项目征地费用
2022年10月30日前
缴纳扣除已缴纳占地费以外的首年租金的差额部分
2023年质保期满
支付质保金50%后缴纳第六年租金
第六年租金
第六年租金
2023年10月30日前
第二年租金
2024年10月30日前
第三年租金
2025年10月30日前
第四年租金
2026年10月30日前
第五年租金
如乙方未能按时缴纳租金,逾期一个月内按欠缴租金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一个月之后仍未能付清租金及违约金,则视为乙方放弃经营权,无偿向甲方交回租赁物,并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需在2022年10月30日完成全部工程施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期完工的,每延期一天需向甲方缴纳逾期违约金,每天一万元人民币。项目完工后三天内准备好各类资料,做好竣工验收准备,项目验收合格后进入羊肚菌生产运营期。项目建成后由阿鲁科尔沁旗乌兰哈达乡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中标单位以自主运营方式运营,中标单位负责项目的后续配套建设和自主运营。。
(4)中标单位在承包期内棚内种植作物必须为羊肚菌,私自种植其他农作物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运营资格,没收对应年度及后续年度运营租金并解除运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5)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项目区域内棚体及附属设施产权归阿鲁科尔沁旗乌兰哈达乡人民政府所有,中标人在经营期间不得将土地、棚体及有关附属设施抵押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等。
(6)经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须积极配合项目主体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
2.6工期要求:2022年10月30日前完工;运营期自2022年10月30日至2028年10月30日,共6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农业科技发展公司或农业合作社的企业。或由① 的施工企业和②的经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投标人需为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社会信誉良好,无行贿犯罪行为。
3.4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5信用中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成员单位为运营方。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n)的“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 4.6)。
4.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2 年06月13日时08时30分至 2022 年 06月17日 17 时 30 分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信 息 入 库 及 CA 证 书 办 理 具 体 流 程 详 见 赤 峰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客服服务时间和方式如下: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 998 0000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 8:00-17:30
统一技术服务QQ:4008503300
服务时间:工作日为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21:00
节假日为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07月 04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2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赤峰市不见面开标 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流程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开“赤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按流程进行,网址为:【 4a53-bed3-43ecc60d406a&CategoryNum=008】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和阿鲁科尔沁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等部门发布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造成其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鲁科尔沁旗乌兰哈达乡人民政府
地 址:阿鲁科尔沁旗乌兰哈达乡
联系人:张小伟
电 话:13694765878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元大街西段路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电 话:0476-7274045
招标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院 1幢10层1001-1003号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13847558006
邮 箱:429229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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