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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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文商旅融合综合实验区提升工程二期项目(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路文商旅融合综合实验区提升工程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中山路文商旅融合综合实验区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梁行审投许[2020]3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梁溪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梁溪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两侧、人民路区域内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改造面积约22.35万平方米,具体包括:建筑立面更新、建筑光环境提升、景观绿化照明、地面景观改造提升以及城市家具增设等。
2.1.3合同估算价:4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5月24日00:00,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6月12日00:00,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0月20日00:00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相关备案资料的办理的全部工作。1、设计部分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立面更新、建筑光环境提升、景观绿化照明、地面景观改造提升以及城市家具增设等,根据实际情况深化设计。2、施工部分内容:项目改建部分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立面更新、建筑光环境提升、景观绿化照明、地面景观改造提升以及城市家具增设等;项目整体竣工综合验收交付使用。最终负责档案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施工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设计业绩要求:/
(C)施工业绩要求:/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设计业绩要求:/
(C)施工业绩要求:/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③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4、①若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5、其他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得由设计负责人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要求与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不符以此条为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19年04月0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04月0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01月0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8日16:30时至2021年04月13日17:3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梁溪分中心(梁溪区清名路380号6楼开标2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梁溪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中南路86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803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蒋圣
联系人:
徐日友、戴锋、杨静
电话:
0510-82326265
电话:
1806836881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428045458@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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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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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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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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