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摘要: 珠海市高新区金鼎山南片区地块土地平整工程及周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新建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2607003
项目名称
珠海市高新区金鼎山南片区地块土地平整工程及周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新建工程
标题
珠海市高新区金鼎山南片区地块土地平整工程及周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新建工程-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招标人名称
珠海市高新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港湾1号港1栋
联系人
冼绮琪
联系电话
0756-3923156
招标代理名称
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九层
联系人
林海燕、李嫚
联系电话
0756-3262226
内容
各投标人本项目预算已审定,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项预算金额:
“□[ ]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104,649,597.52]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现修改为:
“■[96,669,209.93]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2、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12项监理单位:
“[ ]”
现修改为:
“[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项最高投标限价:
“□[ ]元。
■暂定[104,649,597.52]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现修改为:
“■[96,669,209.93]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4、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4.1项投标保证金金额:
“■[2,092,000.00]元。
□无需投标保证金。”
现修改为:
“■[1,933,000.00]元。
□无需投标保证金。”
5、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项暂列金额:
“■按照[4,983,000.00]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事项:[暂列金额不参与竞争,按招标清单内暂列金额计列。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生造价调增,其费用在暂列金额中计取,结算中按实际剩余额扣减。预算中已将暂列金额计入。]。”
现修改为:
“■按照[4,603,000.00]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事项:[暂列金额不参与竞争,按招标清单内暂列金额计列。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生造价调增,其费用在暂列金额中计取,结算中按实际剩余额扣减。预算中已将暂列金额计入。]。”
6、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5,401,025.47]元报价,不得竞争。
□其它事项:[ ]。”
现修改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4,704,028.23]元报价,不得竞争。
□其它事项:[ ]。”
7、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6项合同价款支付有修改,详见本项目新招标文件。
8、更新招标文件附件一: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9、更新招标文件附件二:招标工程量清单。
10、更新招标文件附件三:招标预算PDF版。
11、招标文件附件五设计文件:图纸维持不变,本次更新设计文件中的工作联系单。
12、更新招标文件附件六:合同范本。
13、因本次招标文件修改,招标议程工作延期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等工作时间相应顺延,各工作具体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最新议程安排。
说明: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珠海市高新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