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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房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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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房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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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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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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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FX-202206FJ-00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206FJ-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2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城关镇陵园路163号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157.07平方米,其中:1#实训楼3101.15平方米,2#实训楼2810.76平方米,门房(两栋)22.86平方米,设备用房214.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37.3平方米),变电站8平方米及配套建设建筑内外装修、给排水、消防、强电弱电、通风空调等工程,以及室外场地硬化、绿化、围墙、市政给水等公用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具体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出具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工作:根据招标人对工程的要求,进行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工作:根据发包人要求,并依据施工图设计对承包范围内的材料采购、保管、安装调试等;施工:根据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图纸,进行全部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后缺陷修复工程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2240.5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须是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且明确确定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且应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6月18日至2022年06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08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代理机构:
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房县城关镇神农路18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百强世纪城13栋2单元16楼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曹祥山
联系人:
代黎(异议联系人)
电话:
0719-3224486
电话:
0719-802566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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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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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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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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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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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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