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长江路桥有限公司项目全过程审计咨询服务遴选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长江路桥有限公司项目全过程审计咨询服务遴选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7 |
|
详细内容:
|
1.遴选概述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发展需求,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决定对项目全过程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合规性审计、跟踪审计、专项审计等)咨询服务单位进行遴选。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所属的建设项目主要分布在湖北省境内、省外项目4个,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有效利用外部审计资源,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拟对项目全过程审计咨询服务遴选合作单位,本项目审计咨询内容主要为经济效益、合法合规性、跟踪及专项审计咨询等并出具审计咨询成果。
2.2遴选范围及咨询服务单位数量
遴选范围:为遴选人所属项目全过程审计咨询单位。
本次遴选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
咨询服务单位数量:采购2家咨询单位。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为鄂交投审(2019)159文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中所列单位。
3.2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业绩、人员等方面满足遴选最低资格条件见遴选公告附件1。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但需投标人需具备相关财务审计相关技术力量(有长期与会计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5.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5)上一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D级资源库且处于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Z级资源库且处于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3.6.1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良好的中选人,将被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6.2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6.3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4)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6)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7)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8)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6.4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提供服务部分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2年6月27日9时至2022年6月29日17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2)及法务审计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办公楼3层)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3),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办公楼3层)报名获取遴选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2)及法务审计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办公楼3层)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3)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jlqhtglb@报名获取遴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日10时00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一楼遴选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遴选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
5.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遴选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编:430212
联系人:蔡女士/余先生
电话:1897886410/1660866119
审计法务部:曹女士
电话:15527398805
附件.docx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7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