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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高坡岭路(凤岭北路-站南东路)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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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2-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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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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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0633-224062255635
工程名称:
{本项目
详细工程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凤岭片区,工程南起凤岭北路,终点至站南东路。
工程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
建设单位: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分类:
设计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其他工程
资金构成:
政府投资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联系人:
谭玉华、张昊
电 话:
0771-2808981
投标报名开始时间:
2022/6/15 0:00: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22/7/7 9:30:00
报名地点:
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单位: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信息介绍
高坡岭路(凤岭北路-站南东路)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坡岭路(凤岭北路-站南东路)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投资〔2022〕63 号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0633-224062255635
报建号(如有):/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凤岭片区,工程南起凤岭北路,终点至站南东路。
建设规模:线路全长约330m,道路红线宽4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按规划配套建设管廊(管道)、后排绿地及消火栓,本项目总投资暂定45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300万元。
合同估算价:106.61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标段划分:(如有) /
☑设计服务期限: 40 日历天,□定额期限/日历天【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初步设计招标(含概算) ☑施工图设计招标(含预算)□其他:/【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年内/具有/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指:/(一般指功能、规模、项目类型等相近,由招标人指定何种因素相近,已完成项目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为准,在建项目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 /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 / (中小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大型/大中型)企业不得参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2年 6 月 15 日北京时间 0 时 0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2年7月7日 9时30分 ,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为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可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参会人员须遵守2022年3月25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会议及开标评标活动管理的公告》要求,详见
6.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时开标会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不得超过37.3℃)、身份登记等,且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6.5选择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到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接收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701,收件人:周蓉,电话:13257708779。
③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④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开标时间、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至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的企业账号及密码或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号及密码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代验证。未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验证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系人姓名:
电 话(手机+办公座机):
电子邮箱(QQ邮箱):
⑤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⑥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及时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提供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为:办公座机号+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必须准确有效。
2)开标当天投标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单位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息,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开标或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关于投标人的报价(除所有投标人现场递交标书外)。
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现场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6.7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做否决投标处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综合评估法(设计团队招标)
8.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部分。
9.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无
□有,要求采用以下技术:□装配式技术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其他:/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11. 交易服务单位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监督电话:0771-5535031)
14.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3号 地 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邮 编:5300031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农晓燕 联 系 人:谭玉华、张昊
电 话:0771-4888658 电 话:0771-2808981
传 真: 电子邮箱:dept5@
网 址: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
湖支行
账 号: 账 号:1705012090027723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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