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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园路小学北院教学用房建设项目
更正答疑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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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内容修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最新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YB2022-ZC-017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1、更正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5条“投标保证金”,原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电子投标保函,鼓励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参与招投标活动。
保证金金额:45000元;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1)、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可登录“E 招冀成标准版" 系统,选择" 电子保函"按钮,在线选择担保机构开具电子保函。开具电子保函操作指导详见“E 招冀成--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保证金及电子保函"(http:///TPFront/czlc/)
注:自投标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注:1.中小企业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交款人的名称要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电子投标保函的申请人名称一致,否则无效,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3.申请电子投标保函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8:30—17:30,节假日除外。电子投标保函咨询电话:400-789-8055/8058。
现更改为: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2、更正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7条“履约保证金”,原为: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与成交方协商确定。
无需提供
3、竞争性磋商中磋商磋商第“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5、更正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符合性评审表”第4条,原为:是否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了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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