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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排洪渠及正本清源工程第一批)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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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排洪渠及正本清源工程第一批)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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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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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排洪渠及正本清源工程第一批)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3315001
项目名称
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排洪渠及正本清源工程第一批)
标题
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排洪渠及正本清源工程第一批)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招标人名称
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南湾北路1号
联系人
郑耿林
联系电话
0756-8305779
招标代理名称
珠海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香洲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417
联系人
谢逾敏
联系电话
0756-2373810转814
内容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部分条款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1.7预算金额现修改为:
■[31362707.46]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二、招标文件1.10勘察单位现修改为:[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招标文件1.11设计单位现修改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四、招标文件1.12监理单位现修改为:[待确定]
五、招标文件1.13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现修改为:[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六、招标文件3.1最高投标限价现修改为:
■[31362707.46]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七、招标文件5.1投标人资格条件现修改为:
■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 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其它事项:[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空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备有出资关系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
八、招标文件15.4暂列金额现修改为:
■按照[1493462.26]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事项:[ ]。
九、招标文件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现修改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577060.66]元报价,不得竞争。
■其它事项:[本费用不参与竞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标书规定的金额填报。]
十、招标文件16.6工期要求现修改为:
■[300]天。
□措施:实际工期 比合同工期每提前[ ]天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每拖延[ ]天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
■其它事项:[1、工期从开工令发出之日开始计算。2、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从2022年8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十一、招标文件 21.2现修改为:
项目软件管理费:项目管理软件费由投标人按5万元计入工程总价内,该费用用于购买招标人要求的相应工程软件及其服务,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实际购买软件所需的费用(需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支付。
说明: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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