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两平台”临时食堂排烟系统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两平台”临时食堂排烟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632-1621HW4L1295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临时食堂排烟系统
| 批
| 1
| 详细尺寸见谈判文件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具备安装条件后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坞城南路50号。
5、政府采购预算:106000.00元。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炊具灶具、食堂设备等相关生产和销售能力。
五.所投产品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排烟系统设备
| 批
| 1
| 详细尺寸见谈判文件
|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2、通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上季度有效的社保(附人员明细,含授权人)纳税凭证或证明、2016年度出具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3、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检察院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及原件1套)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1日。
(北京时间9:3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
(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中国银行太原市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147951527391
联系人:张国钊
联系电话:0351-7882699-8403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2日下午15时00分。
地点: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1211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
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项目联系人:张国钊
电话及传真:0351-7882994
邮编:030006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