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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白马湖渔港小镇二期A、B地块项目检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白马湖渔港小镇二期A、B地块项目检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3-01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3-0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白马湖渔港小镇二期A、B地块项目检测招标;,所属区域:江苏-淮安-金湖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08312102040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白马湖渔港小镇二期A、B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8312102040001项目名称白马湖渔港小镇二期A、B地块项目
标段编号3208312102040001-BM-001;标段名称白马湖渔港小镇二期A、B地块项目检测招标;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3月1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3月11日
工程类型其它
公告信息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马湖渔港小镇二期A、B地块项目检测招标(二次)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金发改投资核【2020】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白马湖渔港小镇二期A、B地块项目检测招标(二次)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湖县白马湖集镇通湖大道东侧,白马湖大道南侧,白马湖渔港小镇一期项目东侧。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3工程规模:本项目为白马湖渔港小镇二期A、B地块项目检测。本项目总投资约 24000万元。总建筑面积:74225.57平方米。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展览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其中约46395.02平方米,建设359套低层农房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

2.4招标范围:白马湖渔港小镇二期A、B地块项目材料检测招标,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见证取样检测(包括水泥、钢筋、砂、石、砖、瓦、砼、砂浆、简易土工、外加剂、粉煤灰、沥青、防水卷材、涂料检测等常规土建材料)、基坑监测、建筑沉降观测、水平位移观测、主体结构检测、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材料检测、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检测、排气烟道、建筑能效测评、绿色建筑检测、水电安装材料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小区道路材料检测等一切需甲方独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检测周期:暂定500日历天(具体与现场实际施工周期同步)。

2.6合同估算价:约为110万元。

2.7质量要求: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淮安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

2.8付款方式:①单幢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单幢建筑面积65%的检测费;

②余款待小区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所有检测资料报告齐全后一个月内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测资质证书;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

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无“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行为),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结果放入投标文件中);

特别说明:

1)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至3.5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3.3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的承诺书。


3)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4)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4.特殊说明事项

4.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检测方案文件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合、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 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检测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4.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4.5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 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5.评标办法

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5元,售后不退。

6.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 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09时30分00秒。

7.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7.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金湖县神华大道301号

联系人:孙主任

电话:15161726355

代理机构: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金湖县金石大道1号2楼东侧

联系人:吴工

电话:15052932633

10.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7-86850578、0517-86986655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0]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马湖渔港小镇二期A、B地块项目检测招标(二次)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金发改投资核【2020】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白马湖渔港小镇二期A、B地块项目检测招标(二次)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湖县白马湖集镇通湖大道东侧,白马湖大道南侧,白马湖渔港小镇一期项目东侧。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3工程规模:本项目为白马湖渔港小镇二期A、B地块项目检测。本项目总投资约 24000万元。总建筑面积:74225.57平方米。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展览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其中约46395.02平方米,建设359套低层农房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

2.4招标范围:白马湖渔港小镇二期A、B地块项目材料检测招标,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见证取样检测(包括水泥、钢筋、砂、石、砖、瓦、砼、砂浆、简易土工、外加剂、粉煤灰、沥青、防水卷材、涂料检测等常规土建材料)、基坑监测、建筑沉降观测、水平位移观测、主体结构检测、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材料检测、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检测、排气烟道、建筑能效测评、绿色建筑检测、水电安装材料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小区道路材料检测等一切需甲方独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检测周期:暂定500日历天(具体与现场实际施工周期同步)。

2.6合同估算价:约为110万元。

2.7质量要求: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淮安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

2.8付款方式:①单幢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单幢建筑面积65%的检测费;

②余款待小区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所有检测资料报告齐全后一个月内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测资质证书;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

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无“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行为),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结果放入投标文件中);

特别说明:

1)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至3.5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3.3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的承诺书。


3)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4)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4.特殊说明事项

4.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检测方案文件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合、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 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检测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4.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4.5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 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5.评标办法

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5元,售后不退。

6.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 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09时30分00秒。

7.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7.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金湖县神华大道301号

联系人:孙主任

电话:15161726355

代理机构: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金湖县金石大道1号2楼东侧

联系人:吴工

电话:15052932633

10.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7-86850578、0517-86986655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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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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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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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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