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2021-CY11-F026
第十一采油厂2021年污油泥减量化处理已完成前期准备,资金已落实,具备谈判条件,现委托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商。
1.服务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第十一采油厂2021年污油泥减量化处理。
1.2概况及服务范围:该服务项目拟对第十一采油厂污油泥进行减量化处理,通过固液分离等手段减少站内清罐、排污产生的污油泥体积,便于存放和转运。工作量为预计工作量,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中标单价为依据,并经甲方有关部门审定为准。
1.3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1.4服务地点:第十一采油厂生产区域,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镇原县、环县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境内。
1.5计划金额:人民币29.1万元(含6%增值税和HSE费用)。
1.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1-CY11-F026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2.服务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服务商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明)。
2.2财务要求:承包商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情况,并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小规模或个体工商户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文件。
2.3业绩要求:服务商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同类相关业绩,(业绩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如合同有保密事项的可出据有单位公章的证明。)
2.4人员、设备要求:员配置不少于6人,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员1名,安全员1名,操作人员3名,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石油化工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且为本企业自有员工。
2.5服务商被长庆油田列入黑名单中或期限内禁止投标的;服务商在第十一采油厂承包商评价中被评价为差;服务商近三年内因合同未按期履行受到行政或诉讼惩罚等事实,不得参加此次谈判。
2.6信誉要求: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若无法查询需附查询不到的截图)。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3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
3.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附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3.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携带银联卡,不受理现金业务。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11日 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开标大厅;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谈判响应承包商代表须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承包商代表须携带本单位公章)。
5、谈判
谈判时间:2021年3月11日9时00分;
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谈判室。
6.联系方式
委托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联系人:左周
电话:8391092,13993431315
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1号楼5楼大庆油田西安招标公司
联系人:张伟羲
联系方式:0298924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