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公安局建设涉案停车场管理用房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3月05日 14:16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庄河市公安局建设涉案停车场管理用房工程采购项目品目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采购单位庄河市公安局行政区域庄河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5日 14:1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2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4:00开标地点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预算金额¥19.9865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丹项目联系电话0411-62511033采购单位庄河市公安局采购单位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伟0411-89725873代理机构名称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丹0411-62511033
项目概况 庄河市公安局建设涉案停车场管理用房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2021023 项目名称:庄河市公安局建设涉案停车场管理用房工程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986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该工程位于庄河市交警大队,主要工程内容如下:新建钢结构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77.4㎡,基础为独立基础,外墙采用100厚岩棉夹芯板,屋面板采用470型0.6mm压型屋面板加100厚玻璃丝保温棉,内墙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墙面,相关配套水暖电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与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3.供应商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大政采【2021】131号)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2015新标准)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处罚期内不良记录。(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A.截至2021年03月17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8日 至 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下列资质证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各一套至大连雪山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文件: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B.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2015新标准)及以上资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E.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F.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外地投标人需提供);G.售后服务机构委托协议(外地投标人需提供);H.本项目政府采购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原件。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公安局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9号 联系方式:黄伟0411-89725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联系方式:周丹0411-62511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丹 电 话: 0411-6251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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