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头路(南段)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审查公告
一、招标条件
张家头路(南段)建设工程总承包已由张家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审批【2020】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二、工程概况
2.1 招标项目名称:张家头路(南段)建设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张家界高新区C区;
2.3 资金国债资金和自筹资金;
2.4 建设规模:核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开发区 C 区,本路段为城市支路,城市道路设计荷载为城-A级,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道路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0年。道路起与K0+000(沿江路交叉口),止于K0+601.201(科技路交叉路口),道路全长601.201米,道路红线宽18米,按3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7m机动车道+2.5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设计,核定道路总长530.309m(扣除与科技路、罗沙路、沿江路交叉口范围),道路红线宽18米,项目总概算为1756.05万元;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5.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含地勘等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2)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包括道路、交通、市政给排水、电力、照明、监控、通信、绿化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5.2采购内容: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
2.5.3施工内容: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包括相关附属工程、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等,具体的以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为准,但招标人分包的专业工程与设备采购除外(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 130天(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时间);施工工期 100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
2.7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并达到国家规范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三、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即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职称
3.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3.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须提供可编辑的CAD设计图纸。
3.7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资格审查方法
4.1 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止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招标公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hnzjzjjfgs@163.com。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3日09时00分;
6.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电话:0744-8591669。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5576872889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宏力大厦B栋704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974498317
传 真:0744-8200718
邮 箱:hnzjzjjf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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