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21年普通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第三批,I1301000075030498001G01,
保定市2021年普通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第三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2021年普通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第三批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财政厅以冀交规【2021】5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 冀交公路【2020】25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标段:保定市兴阳线(G234)玉山店至东南蒲村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大修)工程位于顺平县境内,工程桩号范围 K525+578至 K534+118,全长8.54公里,二级公路,路基宽12米,路面宽11.4米;其中 K527+487至 K527+700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原治超站),其余路段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标段:保定市大灵线S329(原蠡野线S335)G240交叉口至清苑望都界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大修)工程位于清苑区境内,桩号范围 K21+530至 K41+785,全长20.255公里,二级公路,路基宽10~13米,路面宽9~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2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 一标段:顺平县;二标段:清苑区
2建设规模:一标段:大修;二标段:大修
3.主要工作内容
一标段:1.结构性修复(大修)沥青混凝土路面段。K525+578至K527+487、K527+700至K534+118段,2段共计8.327公里。铣刨5厘米沥青混凝土,进行18厘米水泥冷再生,加铺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5厘米 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 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积92328平方米。
2.结构性修复 (大修)水泥混凝土路面段。K527+487 至K527+700,长0.213公里。对行车道水泥混凝土面板全部进行换板处治、行车道范围外破碎板进行换板处治,面积1900平方米。
2.桥面处治。对2座桥梁铣刨重铺4厘米 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计264延米、3010平方米。
3.排水工程。(1)K527+700至 K528+700段双侧(腰山镇)、K529+600至 K529+922段双侧(吴村),新建盖板边沟,计1914延米,新建过路排水管1道、12延米;K531+000至 K531+475段左侧(大恩村),新建矩形边沟,计475米。(2)K530+867至 K531+475段右侧(大恩村)、K532+975至 K534+118段双侧(东南蒲村),修复破损排水边沟,计1636延米。
4.平面交叉工程。处治公路平面交叉3处,面积1552平方米。
5.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施划标线4365平方米。
6.其它。现浇路肩石15320延米。
二标段:1.结构性修复(大修)路段。(1)野外段。K21+530至 K30+700、K32+200至 K39+300、K40+700至 K41+785段,3段共计17.355公里。铣刨8厘米沥青混凝土,进行18厘米水泥冷再生,铺筑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5厘米 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 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积147096平方米。
(2)过村段。K30+700至 K32+200、K39+300至 K40+700段,2段共计2.9公里。挖除28厘米旧路结构,铺筑20厘米水稳定碎石+5厘米 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 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积39910平方米。
2.排水工程。K21+800至 K23+267段双侧(谢庄村)、K23+863至 K23+953右侧(冉庄村)、K39+600至 K40+673段双侧(阳城村),修复破损排水边沟,计4516延米。
3.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施划标线9150平方米。
4.其它。现浇路肩石40510延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均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或二类乙级资质证书。外埠企业资质应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进行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企业单位的提供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投标人需具备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及“”网站截图(截图内容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同时提交承诺书(承诺书内容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提出申请,根据评审顺序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1 09:00至2021-04-26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1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正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天威西路36号 | 地址: | 保定电谷科技中心3号楼503室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张杰、王海滨
| 联系人: | 闫杰 |
电话: |
0312-3209922
| 电话: | 0312-3065553 |
传真: |
0312-3209922
| 传真: | 0312-3065553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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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ebeizhengxu66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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