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公司克拉、博大、东河油气开发部固废场封场项目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公司克拉、博大、东河油气开发部固废场封场项目
招标编号: ZY22-XJT14-GK12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积极落实央企环境保护责任,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油气勘探开发全过程,现对克拉、博大、东河油气开发部固废场封场项目进行招标,以保障降低固废场对地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高地区整体环境卫生水平,改善地区生态面貌,有效的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2 招标范围:
克深地区天然固废场内堆放有磺化泥浆岩屑约25万方和达标的还原土约5万方实施封场作业;大北地区固废场内1-5号池存放一般工业固废约13.1万方需实施封场作业;大宛齐油田固体废物处理场内2088方含油固废池、2047方工业垃圾池、2044方生活垃圾池实施封场作业;哈拉哈塘固废场内为2#、3#工业垃圾池约5.55万方工业固废,需对哈拉哈塘固废场实施封场。新垦固废场内1-5号池固废池约28.2万方一般工业固废,需对新垦固废场实施封场。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4.施工地点:克拉、博大、东河油气开发部。
2.5 标段划分: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
(3)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建筑施工。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或者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到期的应取得有效的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并同时持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style="margin-left: 10pt;">(3)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 安全管理人员至少1人,须持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以上全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注册有效期到期的同时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扫描件。
(2)提供项目经理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style="margin-left: 10pt;">(3)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由政府机构的社保部门出具,缴费日期:2022年1月-2022年4月。
3.3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 style="margin-left: 22.4pt;">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19-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6报名要求:无。
3.7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2年6月10日08:00至2022年6月15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杨玉波
电 话:0996-2172361
电 话:yangyub-tl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