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九百户镇翟各庄村二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I1301000075041398001G02,
滦州市九百户镇翟各庄村二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州市九百户镇翟各庄村二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由滦州市人民政府以滦政字[202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社会筹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滦州市九百户镇翟各庄村二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二次;
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滦州市九百户镇;
3)建设规模:土地平整工程:包括现有建筑物拆除、垃圾及余土外运、推土机推土、客土回填、土地翻耕、增施有机肥、撒播草籽;田间道路工程:新修3m 宽素土田间道路1条,长715 m ;
4)招标控制价:1178081.97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10 09:00至2022-06-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0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滦州市滦河西道15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44号 |
| 邮编: |
063700
| 邮编: | 050021 |
| 联系人: |
梁志强
| 联系人: | 李成志 |
| 电话: |
0315-5038883
| 电话: |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44号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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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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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jike85818063@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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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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