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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2-06-09
南通市海门区九匡河人家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电子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九匡河人家项目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云谷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九匡河东侧、旭日花园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5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4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1407平方米,半地下及地下建筑面积26021平方米】。本工程共7栋小高层住宅(其中5栋9层,高度26.5米;1栋14层,高度43.35米;1栋18层,高度53.4米),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36689.032657万元;
2.1.4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批准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标准化目标:江苏省标准化三星级工地。
2.2招标范围:南通市海门区九匡河人家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作为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2000万元及以上或承担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施工(必须含地下室);(时间以竣工验收单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单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企业的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提供项目所在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如项目所在地中标通知书无备案,则另需提供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结果公示网上截图)、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须三证齐全。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06 月 09 日至2022 年
06 月 2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年 06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江苏云谷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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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
| 地址
| 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3#楼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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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孙先生
| 联系人
| 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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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13814673642
| 电话
| 0513-82182288 1801227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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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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