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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兴城热电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度供暖期采购燃煤项目01包、02包、03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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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兴城热电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度供暖期采购燃煤项目01包、02包、03包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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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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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兴城热电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度供暖期采购燃煤项目(项目名称)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兴城热电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度供暖期采购燃煤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兴城热电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度供暖期采购燃煤项目01包
兴城热电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度供暖期采购燃煤项目02包
兴城热电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度供暖期采购燃煤项目03包
2.2建设工程地点:兴城市
2.3招标范围:
01包煤种为二类烟煤,焦渣特征≤2,粒度0.6mm—30mm,发热量3500千卡煤炭20000吨,挥发分≥22%,S<0.8,灰分28%以上,非混煤。
02包煤种为二类烟煤,焦渣特征≤2,粒度0.6mm—30mm,发热量5000千卡煤炭20000吨,挥发分≥27%,S<0.8,非混煤。
03包煤种为二类烟煤,焦渣特征≤2,粒度0.6mm—30mm,发热量5600千卡煤炭12000吨,挥发分≥27%,S<0.8,非混煤。
本项目3个包兼投兼中。
2.4开、竣工时间:2022年7月12日—2022年8月31日;共计5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煤矿或煤炭经销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
3.3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中国(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5日 9:30时整
5、开标地点: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以邮寄方式送达至代理公司。(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01包投标保证金为13万元;02包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
03包投标保证金为14万元。
7、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08:00—16: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投标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①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②营业执照;③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中国(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④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2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兴城热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骄阳
联系电话: 0429-3852939
招标代理人: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北街113号S
联 系 人: 刘智慧
联系电话: 0429-5353000
2022年6月10日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招投标信息均为政务公开服务,如与相关法规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有出入,请以相关法规指定媒体为准。
主办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维护:0429-3023809
业务受理:0429-3023826 0429-3023839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邮箱:hldsjy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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