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dding-left:40px; padding-right:40px;">
全州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州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全州县发展改革局以《关于全州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全发改设字〔202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全州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全州县
建设规模:全州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项目占地面积 8561.87 平方米(现规划范围面积 6584.6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840 平方米。其中 1#3 层的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 1819 平方米;2#4 层的执法办案中心楼、民警备勒楼,建筑面积 1899 平方米;3#1层的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101 平方米;4#1 层的门卫室,建筑面积 21 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外场地的景观绿化、LED 显示屏、管线、道路地面硬化、停车场、文化长廊、围墙及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地下消防水池等设施。
本项目(R概算价):1355.4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73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筑、绿建、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外场地的景观绿化、文化长廊、管线、道路地面硬化、停车场、挡土墙、围墙及配套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等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丙 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证书及初级(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初级(或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的二 级以上(含二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初 级或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R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2 年6月1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7月 12 日0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2 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投入的施工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拟投入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
8.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3-5625165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全州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 联系电话:0773-4821997
全州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4828117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全州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全州县全州镇建安路2号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飞扬国际T6幢16层1607室
联 系 人:唐主任联 系 人:莫工
电 话:13878392658 电 话:0773-3663220
传 真:传 真:0773-3663220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