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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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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浦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颗粒状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浦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2年06月10日18:07
评审专家名单
马跃纲,汤美全,郑美仙,方镇许,楼钢林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邵梦冉
项目联系电话
0579-82583379
采购单位
浦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浦江县西山北路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9-84104323
代理机构名称
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金华市玉泉东路288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9-82583379
二、项目名称:浦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颗粒状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单价报价(元/吨):580(元)
浙江丰瑜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浦江县一点红大道988号
1
最终单价报价(元/吨):550(元)
金华市惠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石门村(金华市惠君奶牛专业合作社内)东面
1
最终单价报价(元/吨):549(元)
浦江县毛阳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浦江县浦南街道前于村毛阳岗
1
最终单价报价(元/吨):560(元)
浙江金华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曹宅镇下山村
1
最终单价报价(元/吨):520(元)
金华市田丰有机肥有限责任公司
雅畈镇上六村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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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颗粒状商品有机肥
包1颗粒状商品有机肥
田丰牌
2800吨
520
25公斤/袋
1
颗粒状商品有机肥
包2颗粒状商品有机肥
浦江县毛阳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600吨
549
25公斤/袋
1
颗粒状商品有机肥
包3颗粒状商品有机肥
惠君
2400吨
550
25公斤/袋
1
颗粒状商品有机肥
包4颗粒状商品有机肥
丰思源
2200吨
560
25公斤/袋
1
颗粒状商品有机肥
包5颗粒状商品有机肥
土沃宝浙江丰瑜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吨
580
25公斤/袋
五、评标专家抽取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马跃纲,汤美全,郑美仙,方镇许,楼钢林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
浙江原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43.0
39.3
40.4
40.4
42.4
41.1
34.07
75.17
1
金华市田丰有机肥有限责任公司
53.5
52.2
51.7
50.5
50.2
51.62
38.0
89.62
1
天台县奉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0.8
49.2
45.8
45.8
44.8
47.28
35.93
83.21
1
金华乙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46.3
42.5
43.3
42.0
42.3
43.28
40.0
83.28
1
浦江县毛阳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53.2
49.4
50.7
50.6
49.9
50.76
35.99
86.75
1
利辛县鑫圣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1.5
41.1
41.5
40.1
39.5
40.74
29.98
70.72
1
浙江丰瑜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9
57.6
57.8
57.2
57.8
57.66
34.07
91.73
1
金华市惠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5.7
55.6
54.2
53.0
53.7
54.44
35.93
90.37
1
台州市森然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45.9
42.8
45.4
43.6
41.9
43.92
30.54
74.46
1
东阳市农达有机肥料有限公司
40.4
35.9
39.3
37.6
36.9
38.02
31.37
69.39
1
浙江金华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3.4
51.3
52.8
51.1
51.4
52.0
35.29
87.29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按标准收费的70%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544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浦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浦江县西山北路7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圆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4104323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4104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玉泉东路288号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梦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583379
质疑联系人:金雅珍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5833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传真:/
联系人:金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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