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勘探事业部博孜106井试油水基完井液作业(三次)
塔里木油田勘探事业部博孜106井试油水基完井液作业(三次)
招标编号:ZY22-XJT18-FK09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博孜106井是部署在塔里木盆地库车坳陷克拉苏构造带拜城断裂带博孜1号构造博孜102断块东翼的一口评价井,行政隶属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该区地表主要为戈壁,地势表现为西北高东南低,地表海拔在1500~1600m之间。
为保证试油完井作业期间生产安全、高效进行,同时取全取准资料,根据情况需要使用高性能水基完井液进行试油完井作业。为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强化生产项目管理,推动服务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决定采用招标的方式,优选技术高、服务质量好的队伍承担博孜106井试油水基完井液作业任务。
2.2 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完成博孜106井试油、完井期间试油完井液作业。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博孜106井转试油作业之日起,至博孜106井试油完井结束止。
2.4.施工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勘探业部所属博孜106井井场。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3.1.2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由具备CMA资质的实验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完井液性能检测报告,满足:检测报告中明确说明水基完井液同时满足密度≥1.95g/cm3,实验温度≥160℃,静止老化15天后无加重剂硬性沉淀技术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1) 拟投入本项目至少2名专职的现场水基泥浆技术服务人员,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和对应人员的作业简历;(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4)提供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3设备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完井液存储能力,并且完井液存储能力在500方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1)自建钻井液存储站的证明的扫描件;(2)或与他人合建的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扫描件;(3)或租赁合同(协议)的扫描件。
3.4业绩要求:
(1) 拟投入本项目至少2名专职的现场水基泥浆技术服务人员,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和对应人员的作业简历;(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3) 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4)提供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2022年06月11日08:00至2022年06月17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采用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如下:
5.1.1在投标截止时间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1.2同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递交地点: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一楼。
请务必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将采用线下开评标,投标人务必按以上要求递交纸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09时40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
6.2.1电子招标平台(线上投标三家及以上)。
6.2.2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一楼(线上投标人不足三家将采用线下开标方式,要求:开标现场投递纸质标书)。
6.3.开标异议:
6.3.1投标人三家及以上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6.3.2投标人不足三家将采用线下开标方式,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现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2174084
邮 箱:280166917@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 附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