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2021年油气运销部油库深度评估隐患整改(塔轮和阿储部分)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2021年油气运销部油库深度评估隐患整改工程(塔轮和阿储中心部分)
招标编号:ZY22-XJT32-GC029-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经评估发现的油气运销部运行管理的23座原油储罐、液化气球罐存在的的 46 个罐根部阀门未按照规范设置总切断阀、敞口式污油罐未设置放散管、储罐顶部未设置防滑踏步及护栏、消防水罐未设置供消防车取水用的取水口、罐区防火堤外部分消防管线上区域未设置自动控制阀、雨水排放系统未做到清污分流低液位报警设定值在浮船下等隐患进行深度整改。
本次招标报价按施工图设计(0版)进行。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实行包工包部分料,工程施工主要内容见2.1,设备及材料采购情况见2.2,其他事宜见2.3和2.4。
2.1 工程施工主要内容:(1)对阿克苏油气储运中心(牙哈装车站南区、北区及英买首站)的13座储罐和塔轮油气储运中心的10座储罐设置总切断阀:利旧现有阀门,加装电动执行机构;对阿克苏油气储运中心南区、北区的敞口式污油罐设置放散管,加装阻火在装置;对阿克苏油气储运中心南区、北区的7座储罐顶部设置防滑踏步及护栏;对阿克苏油气储运中心南区、北区的4座消防水罐和塔轮油气储运中心的2座消防水罐设置供消防车取水用的取水口;将塔轮油气储运中心 3#罐区东侧防火堤外及 7#~8#罐区西侧防火堤外区域连接管线上的手动阀门更换为电动阀门,共计 4 处;对塔轮油气储运中心 5#~10#浮顶罐上的中央排水管(雨水管)进行改造,将中央排水外排管与相邻脱水管线连通,并设置电动控制阀,雨水排放系统做到清污分流;(2)配套专业:仪控、 电气、防腐、消防、给排水等辅助设施。
本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2021年油气运销部油库深度评估隐患整改(塔轮和阿储部分)》(0版),共三部分(阿克苏油气储运中心部分、塔轮油气储运中心部分和阿克苏油气储运中心牙哈装车站部分);项 目 号:DDX22S007;设计日期:2022. 04.01;设计单位: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2设备及材料采购情况
2.2.1乙供物资设施的采购:由中标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除甲供料之外的设备、材料及配套设施等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等;乙供物资必须在具有中石油集团公司和塔里木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的供应商范围内选商,并报招标方所属的油气运销部审批后实施。
2.2.2甲供物资:其中新购甲供物资以甲供提供书面采购清单(详见附件4)为准,利旧设备及材料详见上述施工图设计料表。甲供材料及设备,由甲方负责采购,中标方负责安装。中标方负责从甲方指定的物资采购存放点拉运至施工现场,装车由甲方负责,中标方配合,卸车、保管费由中标方承担。
2.3中标方对所建设的站场,应将工艺设备等工艺安全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移交建设单位;要按照招标方物联网系统站场完整性管理模块、特种设备系统等信息系统提供模板或格式的要求,完成所建设管道和设备的信息录入,包括实现站场三维建模和实时数据上传、管道和设备属性信息的数字化采集、特种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压力管道信息表的录入,其中需要的实时服务器设备及接入信息系统的二次组态调试工作由中标方提供。
2.4 中标方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办理施工告知和配合安装监督检验工作,并办理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使用证登记。
标段/标包划分:“2021年油气运销部油库深度评估隐患整改”包含“2021年油气运销部油库深度评估隐患整改(塔轮和阿储部分)”、“2021年油气运销部油库深度评估隐患整改(库尔勒部分)”两个标段,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一标段。
2.3服务/工期:工期 110天,自甲方开工报告确定的起始日起计算。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和巴州境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及GC1级工业管道安装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①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④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平台”网站( TZ0692.2)”标准要求。
3.4HSE培训:
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3.5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5.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2年6月10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19:30。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4.4.2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5日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业务管理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七、其他
7.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7.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7.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7.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7.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7.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7.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6-2175704;QQ账号2605443422
7.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累计费率计算),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委托机构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 曾辉
电 话: 0996-2175414
电子邮件: zengh-tl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