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等同)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ISO45001或等同)证书复印件,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需能涵盖阀门的制造。
3.1.7 "提供投标阀门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以及型式试验证书清单。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许可的品种可以覆盖投标包段阀门。 2、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许可的覆盖范围在类别、压力等级和口径上应能覆盖投标包段阀门。"
3.1.8 提供国内石油化工行业800万吨/年及以上炼油或8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项目招标物资的框架协议或采购合同供货业绩,框架协议或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2021年。框架协议项下订单总金额或者单笔采购合同金额要求:包1、2、3不低于800万元,包4、5不低于300万,填写附件业绩清单。
3.1.9 提供框架协议合同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发票对应的明细清单(如有)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截图,未提供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视为无效业绩。如果订单合同中含其他类别阀门,需要在合同复印件中标出,并在业绩清单中剔除。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1日 8:00时至2022年6月17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04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4日0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7月04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