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RL202206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轻工产品孵化基地建设项目装修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轻工产品孵化基地建设项目装修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为长春国际轻工产品孵化基地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全部内容提供监理服务。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2022年7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提供本单位至少连续缴纳3个月(2021年7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且须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的监理人员(吉建消〔2020〕9号文件)。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及以上,监理员3人及以上;(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 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注:本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QQ群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QQ群开标会议室号码,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及项目经理,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1128号303室
联系人:杨大吉
电 话:155688421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绿地中央广场B8A17楼
联系人: 汪会学、王欣
电 话:18943044816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
地址:长春市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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