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采油厂氧气、乙炔、氮气等定商定价招标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第三采油厂氧气、乙炔、氮气等定商定价招标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ZY22-XA506-WZ441(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三采油厂氧气、乙炔、氮气等定商定价招标采购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氧气、乙炔、氮气等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需要氧气、乙炔、氮气等一批,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选定1家中标供应商。该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80万元(货物本身价格、13%增值税、运杂费、保险费、相应检验费、伴随产品交运的有关费用、质保期内免费进行售后服务的费用等货到现场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
2.2交货地点:宁夏盐池县、陕西定边县、靖边县、吴起县等第三采油厂所属油气生产区域内。
2.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由中标人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到货地点;
2.4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五章供货要求”。
2.5本次公开招标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油田公司若将该标段物资纳入集采目录,自油田公司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中止此次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及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委托运输协议(合同)原件扫描件);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有标的物同类产品(同类产品指氧气、乙炔、氮气)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及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以证明产生了销售关系;发票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其他要求:
3.6.1其他要求: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2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6.3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2年05月27日至2022年05月31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margin-left: 5.5pt;">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style="margin-left: 5.5pt;">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margin-left: 5.5pt;">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和U盘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2年06月06日15:00时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壹万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2年06月0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 |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
联 系 人:宋丽萍 | 联 系 人:王兰/朱鲁兵 |
电 话:0951-6800220 | 电 话:0951-693900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255454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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