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南京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防撞缓冲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撞缓冲车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南京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撞缓冲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ZJNJ-SBCG-2022005
项目名称:中交南京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防撞缓冲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设备名称:防撞缓冲车
数量:1台
技术规格:防护级别2t-100km/h,防撞缓冲车最大总质量≥16吨。
交货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交货期:2022年6月下旬至2022年7月上旬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
2.2.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的相应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设备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5投标人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在南京市拥有实体售后服务网点。
3.6 近3年内有该设备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业绩认定以交付完成并经验收的合同为准)。
3.7 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证明或凭证(依法缓缴或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
3.8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养护集团、中交南京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设备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其他要求:交车时需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底盘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生产厂家具备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批的专用车生产资格、防撞缓冲车产品公告、环保证书、中国CCC质量认证。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0日15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不收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10时前。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7.2 逾期未上传成功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及评标时间
8.1开标时间:2022年6月29日10时。
8.2评标时间:开标后十五日内进行评标工作,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示评标结果。
8.3开标方式: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采取线上开标。
9.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南京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江浦街道行知路2号
联系人:蔡春杰
电话:18785568315
邮箱:caichunjie123@
设备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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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防撞缓冲车
| 防护级别2t-100km/h,防撞缓冲车最大总质量≥16吨
| 台
| 1
| 2022年6月下旬至2022年7月上旬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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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合计
|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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