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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河围墩支流生态湿地水质净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峰河围墩支流生态湿地水质净化项目已由云浮市云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区发改投审〔2021〕99号、云区发改投审〔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云浮市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峰河围墩支流生态湿地水质净化项目。
2.2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高峰路石脚围附近。
2.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约14765平方米。处理规模2000m3/d,生态补水量2000m3/d。项目预处理设施占地875平方米,生态湿地占地约7000平方米,海绵生态区3284.2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套生态湿地水质净化系统,包含污水预处理系统、生态湿地处理系统以及其他辅助工程。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2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30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高峰河围墩支流生态湿地水质净化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2)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资料编制归档、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2.6承包方式:包施工图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相关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的所有要求,如投标人不同时满足以下①、②的所有要求,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不限,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对联合体的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设计单位须具备“3.1 资质要求”中第①点的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3.1资质要求”中第②点的资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3.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是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投标人须按云建通〔2021〕15 号文和云建市[2021]18 号文等有关规定办理好登记手续,企业参加工程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建筑活动的各类注册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在“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并提供“云浮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最新月度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网页截图或网页件。
3.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 号文)的规定,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办理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相关手续。
3.5各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如为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已登记备案。(联合体投标时,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3.5.2施工负责人:广东省内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的信息件,如为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已登记备案。(联合体投标时,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若联合体成员中有一个以上的施工企业,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拟派施工项目管理班子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项目的投标,如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9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10提供对参与本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的真实性、有效性签署的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承诺函)。
4.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可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4.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库录入并网上公示,同时投标人必须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投标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线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05日9时30分,地点为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线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0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线下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线上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相关后续信息将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注意事项
根据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云公资办〔2017〕5号、〔201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试运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参与投标需于开标前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每天8:00-11:30,14:30-17:30,联系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1投标文件软件下载地址:
7.2投标保证金转入系统生成的子账号;
7.3系统环境要求:win7以上操作系统、360极速浏览器(版本12或以上,极速模式),具体操作请查看交易指南,有技术问题请致电0766-8819989:
7.4投标单位需用单位的CA锁或者单位粤商通移动CA进行在线投标鉴权,以及对电子投标PDF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可以使用签章工具离线签章后上传,或者在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再进行在线签章;
7.5投标单位在线投标提交后,平台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存储。投标电子文件请投标人拷贝一份到开标现场备用;
7.6项目试运行采取线上与线下(纸质)并行的方式,交易结果以线下(纸质)为准。采用试运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项目招标代理和投标单位需按相关要求制作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并成功上传至信息化平台。
7.7参与电子投标,可能会出现未知的风险,存在的一切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8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出现的问题可在上班时间联系公告中载明的交易中心。
8.温馨
8.1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下文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相关的防控工作文件及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工作指引》等相关通知严格执行。
8.2由于测温和登记通道排队人数可能较多,请各相关人员务必做好形势评估,建议提前半个小时以上到达现场。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时间不计入开标评标签到时间。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浮市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南山路170号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铭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伟腾商务
中心519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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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廖工
| 联系人:钟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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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6-8339433
| 电 话:13751887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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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督机构:云浮市云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易服务机构: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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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星岩二路95号
|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
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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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66-8869811
| 电 话:0766-883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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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