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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为E3504230401100110001的清流县拔口田园文旅综合体火车广场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补充通知:
1、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按明建〔2019〕30号文规定执行(专业担保机构是指取得资信等级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应在市住建局登记备案,同时执行闽建筑〔2020〕8号文。
修改为: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根据明建〔2019〕30号、明建〔2021〕35号规定:保证人应为有资格的专业担保机构。其中,专业担保机构是指取得资信等级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
2、暂列金及暂估价为:暂列金及暂估价560500元。
注:
1.原招标文件或答疑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