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双院制咨询招标公告,I1301000075042375001G01,
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双院制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双院制咨询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交规〔2022〕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曲港高速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起自大广高速公路扈家营枢纽互通,与曲港高速公路保定段顺接,向东经肃宁县城南、河间市南、献县北、河间市东部组团南,在故仙乡北、景和镇北跨越子牙河、子牙新河,向东沿子牙新河南侧布线,在新兴镇北侧上跨京台高速。路线长97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桥涵设计荷载均为公路—Ⅰ级。全线共设置特大桥3007m/1座,大桥1503m/4座,中桥934m/13座,小桥255m/8座,分离式立交2754m/16座,涵洞27道,通道132道,管道保护涵6道,天桥6座,框架桥2座,互通立交9处(不含预留互通),其中枢纽立交 4处,停车区1处,服务区2处,互通收费站5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 2处。本项目估算投资140亿元。
本次双院制咨询招标分为1个标段。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交工验收为止。
2.2招标范围:对项目全部工程的勘察和设计工作进行审查,全过程跟踪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清单预算的编制以及后续服务等,及时提出阶段性的审查意见,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出具审查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信用中国”网站(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5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吿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13 09:00至2022-06-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按要求将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企业类似业绩材料(合同协议书和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内,经审核通过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应先按照平台要求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操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04 14: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道9号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4室 |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王磊
| 联系人: | 郭明亮、张献献 |
| 电话: |
0317-2060701
| 电话: | 0317-212109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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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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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rhjtcangzhou@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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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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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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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696048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