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施工本溪市本溪市公安局崔东和高峪公安派出所改建工程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辽宁省施工本溪市本溪市公安局崔东和高峪公安派出所改建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3 |
|
详细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溪市公安局崔东和高峪公安派出所改建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备案。以本发改发【2022】1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市公安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公安局崔东和高峪公安派出所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城区
2.工程规模:工程:崔东派出所:改造建筑面积为1513.6平方米,改建范围为三层;高峪派出所:改造建筑面积为1993.37平方米,改建范围为四层局部五层。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13137001001
本溪市公安局崔东和高峪公安派出所改建工程
62
4.工期要求:2022年07月14日 开工至 2022年09月14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派遣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二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整体资质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4.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07月04日 09: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7时00分至2022年06月20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姓名:
单位:
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