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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公局六公司新华大街项目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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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交二公局六公司新华大街项目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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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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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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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接受项目委托,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华大街西延西街(台阁牧大道-汇金路)道路及附属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本次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采购工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主要工程内容: 新华大街西延西段(台阁牧大道-汇金路)道路及附属工程一标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其中项目南起台阁牧大道,东至汇金道,工程全长2.08km,规划为城市主干道,双向6车道,红线为40m。主要施工内容包含路基、路面、给水、再生水、雨污水、交通工程、照明、通信管道、电力管道。合同造价为8419.9万,合同工期60日历天。项目名称:新华大街西延西段(台阁牧大道-汇金路)道路及附属工程一标项目项目位置: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2.2招标编号:EGJLGS2022-06-019 2.3招标内容: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招标内容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进场时间 | 送货地点 | 使用部位 | 技术指标 | 备注 | | 1 |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 | DN100 | 米 | 144.00 | 2022.6 | 新华大街西延西段(台阁牧大道-汇金路)道路及附属工程一标项目 | 给水管道 | 《给水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CJ/T23-2016)、《给水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CJ/T24-2016)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 包含管件费用 | | 2 |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 | DN200 | 米 | 1088.00 | 2022.6 | | 3 |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 | DN300 | 米 | 1037.00 | 2022.6 | | 4 |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 | DN400 | 米 | 3336.00 | 2022.6 | | 5 |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其他配件 | 配件 | 批 | 1 | 2022.6 | 具体明细详见招标附件 | | 招标人要求: 1、定价模式:固定单价,供应期间不予调价。 2、税票要求:须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结算。 3、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21日前结算一次,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次月支付当期货款的50%,完工验收支付至80%,剩余材料款在最终结算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甲方在3个月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每期结算扣除当期结算含税金额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材料供应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和其他争议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但质量责任以相关产品责任期限为准。 4、付款方式: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5、验收方式:甲方现场点数验收。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甲方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6、履约担保金:第一次结算扣除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供货结束后30日内无息退还。 7、质量保证金:甲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材料供应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和其他争议后3个月内无息返还。但质量责任以相关产品责任期限为准。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8、其他要求:供货能力及质量必须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业绩的生产商或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3.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给水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CJ/T23-2016)、《给水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CJ/T24-2016)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3.7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时间2022年6月13日12时00分至2022年6月19日12时00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参与(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推荐单位选择“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售标时间2022年6月14日12时00分至2022年6月20日12时00分购买下载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标,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投标人在售标结束前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EGJLGS2022-06-019呼市新华大街项目复合管标书款,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于2022年6月20日10:00前发送至1246344337@邮箱(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EGJLGS2022-06-019标书款,投标人须在网上点击参与,然后及时联系招标组织机构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收款账户: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账号:6100172001505250041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12时00分至2022年6月25日12时00分,逾期未进行网上投标者,则视为放弃投标。5.2投标人须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5.3投标保证金3万元/整标,投标人在投标结束前从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EGJLGS2022-06-019 呼市新华大街项目复合管投标保证金(请务必按此要求备注,不按此要求备注者财务将按误交款退回),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发送至1246344337@邮箱。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账号: 6100172001505250041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投标公告同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交用户门户和供应商门户上发布。中交用户门户网址:
8. 联系方式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20层联系人:孙南南联系电话:029-89387124电子邮箱: 1246344337@招标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华大街西延西街(台阁牧大道-汇金路)道路及附属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联系人:丁佳莹联系电话:18347981509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法务纪检部监督电话:029-89389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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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信息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塑料钢丝管 |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 DN100 | 144 | 米 |
| 2 | 塑料钢丝管 |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 DN200 | 1088 | 米 |
| 3 | 塑料钢丝管 |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 DN300 | 1037 | 米 |
| 4 | 塑料钢丝管 |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 DN400 | 3336 | 米 |
| 5 | 塑料钢丝管 |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其他配件 | 1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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