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江苏扬州库房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中国石化供应过石灰石粉的投标人,必须完成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若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的扫描件。 2.提供1年内(开标之日前12个月)投标产品供应商自检质量检测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招标人的采购技术标准要求。 3.提供1年内(开标之日前12个月)投标产品在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所属具有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或具有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其他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盖有CNAS认可章的质量检验报告(送检企业为投标人),性能指标须满足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质量检测机构的CMA认证和CNAS认可证书(CNAS认可覆盖所有石灰石粉检测项目)。包内有多种产品的,每种产品需要提供一份检验报告。 4.提供投标人该标的物生产所需主要生产设备(矿石破碎、矿石研磨设备)铭牌照片及对应的购置发票。因兼并、重组、更名等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名称购置发票的,提供相关法律文件。 5.提供稳定货源证明:若为自有矿源,须提供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持有采矿权人股份,提供股权证明材料);若为外部矿源,须提供原矿买卖合同及原矿采购发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24个月)PDF扫描件。 6.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6月13日13:00时至2022年6月1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不需递交电子U盘和纸质标书)。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7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7日09:30时。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不需递交电子U盘和纸质标书)。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6月27日09:30时前与陈小龙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杨秋萍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 1、投标人在开标时书面确认是否同意按执行价执行,现场提供书面承诺。2、投标供应商须书面承诺为货物提供合适运输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装、运输支撑件及保险保障等,以确保其安全稳妥送达现场。在公路运输时,需将货物的物流信息及保险保障凭证同步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以确保货物可在线查询跟踪。3、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对供应商不诚信行为,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并通报。处罚情况计入下一期中国石化同类物资的评标过程。4、如果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各种意外情况,严重影响使用单位正常生产,各企业应以书面形式向牵头单位反馈备案,并上报总部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5、投标承诺书、业绩表、设备表、矿源表、库房表、工业用电发票表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21.投标说明:无。
2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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