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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旧门乡刘屯村三家沟阳光玫瑰葡萄冷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旧门乡刘屯村三家沟阳光玫瑰葡萄冷棚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 07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T022-CG005
项目名称:兴城市旧门乡刘屯村三家沟阳光玫瑰葡萄冷棚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19232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192320.00元
采购需求:阳光玫瑰葡萄冷棚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国内注册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2年 06 月 13日至2022年 6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时间:2022年 07月 08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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