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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2-06-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桃花港整治工程(长江~S122省道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1)13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常州市新北区老桃花港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常州市境内工程用地报批及相关专题综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老桃花港位于太湖流域武澄锡虞区西北部,北起长江,南至李大河交汇,是常州新北区和无锡江阴市的界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拓浚6.8千米(不含枢纽段0.95千米),河道底宽8米、底高程0.0~0.5米(镇江吴淞高程),新建堤防3.243千米;新建护岸13.171千米;拆建跨河桥梁4座、新建1座、迁移1座;支河拓浚1.38千米等。
老桃花港整治工程(长江~S122省道段)常州市境内共涉及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共1个街道5个社区。影响主要实物如下:
(1)永久占地:河道和桥梁工程需永久征地271.60亩,包括农村集体土地206.30亩,国有土地65.31亩,其中新增征用土地总面积219.96亩,包括农村集体土地191.14亩,国有土地28.82亩。
(2)临时占地:河道和桥梁工程临时占用土地417.77亩,均为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弃土区357.40亩,施工临时占地60.37亩)。
(3)房屋及附属物、树木:工程拆迁各类房屋824.00m2,均为棚房。影响农村集体土地树木8565棵,其中成材树木3520棵,一般树木4043棵,小树1002棵。影响树木皆为河道和桥梁工程,江边枢纽工程无影响树木。
(4)企事业单位:工程共涉及企事业单位27家,其中事业单位1家,企业单位26家,且均为河道和桥梁工程影响。企业单位拆迁房屋面积为50291.82m2,其中生产厂房面积35361.44m2,非生产厂房面积为14930.38m2。
(5)专项设施:道路和桥梁工程,影响各种道路总面积为1830.58m2,其中柏油路112.7m2,水泥路803.08m2,砂石路914.80m2。影响的主要水利设施有涵3座,闸1座,码头12m2。影响10kv线路0.23km;影响到户低压线共0.13km。影响通讯设施主要是广播电视通讯线路,共长0.26km,均为广电光缆;影响通讯基站2个。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为完成老桃花港整治工程(长江~S122省道段)常州市境内永久用地报批手续办理所有工作及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省有关土地管理、土地报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分别完成:
征地报批:根据土地报批需要和要求,编制建设项目“一书四方案”(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供地方案)等征地报批资料,编制、收集用地报批所需的其他相关附件材料,组卷上报,协调各有关部门、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最终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及江苏省政府针对本项目的用地批复文件。同时包含编制征地必要子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如压矿则需另做矿产分割报告,另外立项)、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征地稳评专题、生态管控区论证对应审查意见以及为取得用地批复所需完成的其它一切相关工作。
并取得如下主要成果:
(1)建设项目“一书四方案”(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供地方案);
(2)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组卷材料;
(3)按批次提供征地批次arcgis图层;
(4)按照报批要求的其他材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如压矿则需另做矿产分割报告,另外立项)、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征地稳评、生态管控区论证);
(5)所有报批资料的电子稿;
(6)材料归档。
可研批复总投资金额:45435万元;其中新北区境内投资金额为34616.82万元。相应服务费用概(估)算金额:96万元。
2.4服务期:项目永久用地报批相关材料完备后3个月内完成用地报批并取得用地批复文件。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响应招标人根据老桃花港整治工程(长江~S122省道段)常州市境内工程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的工作周期调整,及时完成各阶段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测绘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项目。(附合同及对应项目用地批文,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项目负责人经验。(提供职称证书和近半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及对应项目用地批文,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公布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6月14日9时00分至2022年6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上述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4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 3.财务要求
| /
|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 5.信用等级
| /
|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 7.其他主要人员
| /
|
| 8.投入设备
|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 10.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 11.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6万元
7.4分值构成:
A:商务:4分;单位业绩:6分;资源配置:14分
B:服务实施方案:56分
C:投标报价:2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
| 商务
| 4
|
|
| 1
| 企业实力
| 4
| (1)投标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证书一级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
| 二
| 单位业绩
| 6
|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6
| 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项目的,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
提供合同及对应项目用地批文,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三
| 资源配置
| 14
|
|
| 1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2
| 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
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4
| 拟任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项目负责人经验的,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
提供合同及对应项目用地批文,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3
| 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
| 8
| 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4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每人只认一证,不重复计分。
提供职称证书和项目组成员近半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否则不得分。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总数应不少于3人,否则本项不得分。
|
| 四
| 服务实施方案
| 56
|
|
| 1
| 技术实施方案
| 12
| 根据对项目背景及现状的了解,论证形成较为准确的对项目编制内容及重点的基本判断。本项最高得1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 2
| 承担本项目的优势
| 12
| 根据项目编制要求,结合近年项目实践案例,阐述投标人在本项工作中的技术优势,展示投标人技术能力储备。本项最高得1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 3
| 重点、难点分析
| 12
| 对工作重点是否理解深刻,是否有具体的解决思路,分析可行性。本项最高得1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 4
| 项目进度安排
| 10
| 项目完成期限及项目的进度保证措施。本项最高得10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 5
| 服务保障
| 10
| 根据服务响应速度、各级成果审查的保障措施等赋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有缺陷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 五
| 投标报价
| 20
|
|
| 1
| 报价得分
| 2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