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葛仙庄镇沈儒林街道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葛仙庄镇沈儒林街道提升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葛仙庄镇沈儒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河县葛仙庄镇沈儒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河县葛仙庄镇沈儒林街道提升项目最高限价:200000元;工期:3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以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标准:(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3)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经中标不得分包转包。。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14至2022-06-2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清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本项目已在清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接受清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本项目招投标事宜的管理。投标人需在清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7-04 10:00 ,地点为 清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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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葛仙庄镇沈儒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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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清河县
| 地址:
| 清河县运河大街92号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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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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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800
| 邮编:
| 0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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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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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伟
| 联系人:
| 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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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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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3193333
| 电话:
| 0319-82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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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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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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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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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scgs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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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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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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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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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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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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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5023600104001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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