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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霍童溪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工程--九都镇研学服务中心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及修改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宁德霍童溪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工程--九都镇研学服务中心项目的招标文件中需补充及修改的内容如下:
1.本招标项目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湖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16982550792。
2.本招标文件第2章 第2节投标须知第30.1条款修改为: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必须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订立书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本招标文件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21.补充其他增加一条21.32条款: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按发包人要求开通项目共管银行专户,中标人未征得发包人同意不得私自挪用共管账户资金、必须在发包人同意使用情况下方可使用项目共管账户资金,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及修改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宁德市蕉城区九韵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远达华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