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淮安段改扩建工程胡集收费站房建施工项目,JHK-FJSG23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预期中标价格(元(价格) 或 %(费率)).项目负责人: | 废标原因分别如下:| 废标单位及原因:/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2022-06-14日到2022-06-17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如无异议,招标人将从上述候选人中依法选定中标人。异议联系人:余婷婷 联系电话:025-57793660,18626459556 |
招标人于2022年5月27日进行了该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东晟兴诚集团有限公司的《质疑函》。质疑内容为:胡集收费岛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清单序号4和26项目特征中火烧板材料含税暂定价300元/平方米,而其单价分析表中,材料单价+税金的和大于300元/平方米,不应否决其投标。
经核查,公开发布的工程量固化清单中,清单编制说明中暂定单价为除税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项目特征中暂定单价为含税价,存在两处不一致的情况。
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审查,招标文件固化清单对于火烧板材料暂定价计税方法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投标人不能采用统一的计税方式进行报价。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发〔2017〕142号)第二十二条“对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认为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评标工作并向招标人书面说明情况,招标人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招标人应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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