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华北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项目监理,M13010002055143760032f9,
际华华北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际华华北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项目已由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投资备变【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际华三五零二职业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际华三五零二职业装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9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总厂区装备试制生产车间、装备仓储库及仓储库。同时,新增生产研发设备129台(套)满足项目发展需要。
2.2招标范围:全部监理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在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15 00:00至2022-06-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未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务必在同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以保证可以正常发布中标公示,如未上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际华电子化采购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际华三五零二职业装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井陉县微水镇南 | 地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 邮编: |
050080
| 邮编: | 050081 |
| 联系人: |
韩经理
| 联系人: | 赵东元 |
| 电话: |
0311-82038641
| 电话: | 18632190261 |
| 传真: |
0311-82038641
| 传真: | 0311-83086823 |
| 电子邮件: |
whx2126@
| 电子邮件: | gjyc505@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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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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