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0520413.85元,招标要约价为:10520413.85元
2、本工程报名必须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采用赣建字【2021】11号文件《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试行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级结果的通知》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件 。相关的其它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类)、关键岗位【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企业投标时凭该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可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提供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满足6个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承担投标本工程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不得为同一人,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否则招标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执行,外省投标人按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因系统原因委托代理人必须勾选,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不做要求,但必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
6、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执行饶府发[2019]10号文件。
7、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8、本项目执行饶府厅字【2019】10号文件,为加强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现场到岗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上饶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办法(试行)》。项目开工后,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现场到岗每月不能少于20天。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格式自拟)
9、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 号文件《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饶府发【2019】13 号文规定,投标单位一年内累计二次报名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采取利诱、诋毁、恐吓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排挤或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的,应当列入“黑名单”范围。由代理机构做好统计,统计表送业主单位和监督机构。
10、附件: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详见招标文件)。
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异地评标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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