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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应急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心)项目
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应急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委常委会、南通市人民政府常务会通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崇川区观音山街道,绿博园西,宁启铁路东侧,钟秀东路南,人民东路北。
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南通市应急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心),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5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153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0880㎡,地下建筑面积约10650㎡。用地规划含应急方舱医院建设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设计任务书》。
3、设计合同估算价:约1200万元。
4、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市规划局相关要求,7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的修改并配合通过规划局审查;方案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内装、智能化、室外配套、医疗专项等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使用单位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7、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1)方案及初步设计(包含总平规划、各单体方案设计及综合管线等本项目所需的各专项方案设计),委派专人确保方案设计阶段的报批、汇报、各类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提供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2)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电气、高低压配电房、正式供电(包含电能质量检测评估等工作)、给排水、污水处理、通风与空调、室内设计、建筑智能化、消防、园林景观、绿色建筑、电梯、钢结构、幕墙、场地内道路、人防工程(含平战转换方案)、医疗工艺设计、净化、医用气体、泛光照明、标识系统、厨房、辐射防护、磁共振屏蔽、锅炉房、膜结构、标识标牌等、信报箱(如有)、各单体及地库出入口的雨棚等);
(3)基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等内容的设计及评审工作)及基坑监测方案等所有内容;
(4)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设计内容须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5)绿色建筑(建筑和配套工程的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设计)及相关的监测检测;
(6)所有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含红线范围内围墙、道路、桥梁(如有)、给排水、绿化、景观、照明、亮化、消防智能化、通信等所有配套设计,含供电、供水、燃气等所有管道的综合管网整合设计,包括供水、燃气、供电等专业管网的整合等);
(7)二次深化设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不得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
(8)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
(9)如果中标单位不具备招标范围内相关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中标后应将相关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的确定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二次设计费用包含在中标单位的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关专项设计资质,应当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必须获得发包人认可后并签署三方协议(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专项资质设计单位)后方可开展设计工作。否则,发包人有权将该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本项目合同价中扣除。同时中标单位必须承担不在其设计范围内的其它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工作。
(10)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供电继电保护定值、电能高质量评估报告、人防专项审查、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编制的配合、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且同时具备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600床位的医院设计业绩或单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6.5万平方米的医院设计业绩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注: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业绩规模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1年11月至 2022年4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
(7)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若招标完成,仅对排名第二、三名的投标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排名第二的投标人8万元,排名第三的投标人6万元;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即中标人)及其他投标人均不予补偿。符合设计补偿条件的单位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五日内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本项目所有的投标文件(含废标)及其记载的智力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可无偿采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7月5日09:30。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为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5日9:30时整,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设计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九、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青年中路60号
联系人:周科
联系电话:0513-85116113
代建单位名称: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A座16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3-59001129
代理机构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
联系人:杭丽娟
联系电话:18906296260
邮箱:15614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