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应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且涵盖标的物的生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3.1.7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可不用提供上述文件。
3.1.8 投标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提供具备CNAS(国家实验室认证机构)认可的国家级或部级权威实验室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复印件。该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须带有CNAS、CMA、ilac-MRA三个印章。需满足GB/T 14715-2017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或GB/T 7260.3(或IEC62040-3)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第3部分:确定性能的方法和试验要求或YD/T 1095-2018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要求。同时提供由认可机构(BV、TUV、KEMA、UL之一)出具且处于有效期内的UPS投标产品系列型式试验报告,提供清晰复印件。
3.1.9 本次投标产品应为工业型UPS,提供UPS主机或所需电路板(控制板、驱动板、电源板、电容板等板件)进口报关单,并承诺在UPS供货时提供UPS或板件的海关报关单和原产地证明文件。
3.1.10 投标产品运行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对应到每个系列),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有长期应用业绩,并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1、提供2015年1月1日之前的2份40kVA容量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并提供对应技术附件,以证明与投标产品相符。 2、合同复印件: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信息。 3、投标人提供发票网上验票截图。
3.1.11 投标方保供能力:投标方应提供近三年内的中国大陆境内的应用业绩,合同总数不少于100台套并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1、合同必须由投标方签署,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2021年内。 2、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信息。
3.1.12 投标方有这些情况将被否决: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2.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中石化电子商务网站上通报在违约停用期内的。 4.一个产品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方参与投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如果是代理商投标,必须取得镇海基地项目的独家授权。
3.1.13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的相关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和▲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累计不满足5项否决。
3.1.14 投标方需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执行UPS开标一览表中对于报价说明的所有要求。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6日 8:00时至2022年6月2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07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7日09:00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线上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7月07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