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大庙口镇坝头村钨矿区遗留废石尾砂风险管控工程EPC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安县大庙口镇坝头村钨矿区遗留废石尾砂风险管控工程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2022】 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安县大庙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安县大庙口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东安县大庙口镇坝头村钨矿区遗留废石尾砂风险管控工程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东安县大庙口镇;
2.3 项目基本情况:(1)对场地内1#、2#、3#废渣堆及1#尾砂堆堆体区域,共13.59亩进行风险管控,管控第Ⅰ类固体废弃物总方量为54674.37m3;(2)在4处堆体共建设86m拦挡坝,941m截洪沟,以生态恢复形式对场顶进行封场,以达到尽量减少场地污染扩散。(3)在生态恢复过程中防止水土流失。项目总投资为5524874.89元。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施工设计,设计、施工工期合计120?天( 日历日) ;
2.5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污染治理全面负责。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应持有经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 (同时具有污染修复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近三年(2019年5月-2022年5月)完成过276万元及以上的废渣、土壤或污染修复治理工程类EPC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官网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5.1(A)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6-4212232、0746-4212494。
8. 其他 8.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 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
8.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8.3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8.4开标注意事项: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 ,咨询联系方式:QQ:748945976。
8.5 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 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6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方式:银行子账号或电子保函或线下保函( 即银行保函)。
8.7 特别解释此招标文件中涉及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名称的均改正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东安县大庙口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中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东安县大庙口镇
| 地 址:
| 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铁塔路2巷1号
| | 邮 编:
| 425901
| 邮 编:
| 425000
| | 联系人:
| 眭善卓
| 联系人:
| 张芳欣
| | 电 话:
| 15869981983(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 电 话:
| 17774616727(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 | 传 真:
| /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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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邮件:
| 1049277255@
| 电子邮件:
| 104927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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