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南航明珠酒店消耗品项目竞价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南航明珠酒店(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武汉酒店消耗品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武汉酒店消耗品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200476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明珠资金;
1.5 项目内容:总预算为48.5万元。本次采购是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1家中选人。负责对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南航明珠酒店(市区酒店、机场出勤楼)所需的消耗品进行定点采购供货。具体采购清单见竞价文件。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服务地点:
序号
| 配送单位
| 地址
|
1
| 市区酒店
| 武汉江汉区常青路武汉南航明珠酒店
|
2
| 机场出勤楼
| 武汉天河机场南区南航出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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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交货期/服务期限:按照采购人下单时间3天内到货。
1.8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9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竞价项目;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0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竞价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财税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需提供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及2022年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2.8 竞价人自2020年1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消耗品类供货业绩经验。【注意: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页、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及合同期内任一结算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7】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17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南航明珠酒店
地址:武汉南航明珠酒店附属楼二楼业务部
邮编:43002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女士,027-85301116
EMAIL: zhouhuang@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武汉南航明珠酒店附属楼二楼业务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女士,027-85301116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武汉南航明珠酒店4楼综合管理部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民航里2号南方航空大厦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27-85300460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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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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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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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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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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