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油田公司压裂用粘土稳定剂
2022年新疆油田公司压裂用粘土稳定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2-XJK35-WK032-00
1.1本招标项目已按照新疆油田招标管理及物资采购相关规定、流程获得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范围
标包 | 序号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物资分类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执行标准 | 最高投标单价(元) | 最高投标总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一 | 1 | 压裂用粘土稳定剂(液体) | 12063503 | 吨 | 7,000.00 | 《Q/SY XJ 0292—2019压裂酸化用粘土稳定剂技术规范》(液体) | 10,000.00 | 70,000,000.00 | 《框架协议履行通知书》签订后15日内 | 新疆油田工程技术公司物资管理站库房 |
标包一最高投标总价(到货价)70,000,000.00元 备注: 本次招标设置了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及总价(到货价),限价均包含:13%增值税、货到新疆油田工程技术公司物资管理站库房的运杂费、包装费用。 超过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分项单价或总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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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潜在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制造商(能源一号网网址: style="margin-left: 43.2pt;">2.2 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并认证相应产品(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晚于投标截止日)。且其提供产品成分应遵照《油田化学剂负面成分清单》(油勘〔2021〕215 号)执行,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若无书面承诺,则被废标。在中标后及框架协议履行期间,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内相应产品认证失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2.3 潜在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执行生产企业标准的,投标人中标后需在新疆油田公司质量主管相关部门进行企业标准的审查,没有通过审查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4 潜在投标人需提供石油、石化集团内所属认证认可检验机构或设区市及以上政府部门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1年内(最晚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后附投标文件,需清晰可见),随报告必须提供第三方质检机构资质证明,同时要提供检验机构联系人及电话。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应符合招标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产品质量)。
2.5 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监督抽检不合格尚未复查合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以集团公司或新疆油田范围内质量通报为准)。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附件《历年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公报》,网址 style="margin-left: 43.2pt;">2.6 潜在投标人近三年(以开标截止日计算)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址: style="margin-left: 43.2pt;">2.7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未被限制投标的失信行为人参与投标,有效期三年。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是否有失信分,分值几分,放入投标文件中。
2.8 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每一个标包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2.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购买时间:2022年 6月 27日至 2022年 7月 3日 23时 59分止。
3.2招标文件售价: 3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应自负其责。
3.3招标文件购买
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style="margin-left: 38.85pt;">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登录 style="margin-left: 38.85pt;">③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3.4.在线支付: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招标工本费支付,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应立即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专业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3.5.电子招标平台支持通过企业或个人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视为已经获得企业授权且属于企业行为。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 7月 19日10时 00 分。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提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4.2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
4.3.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同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邀请所有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6. 技术支持
如对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6.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联系人:张旭鹏 电话:0990-6847500邮箱:124358188@
招标专业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招标专业机构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联系人: 杨璐电话:09906265221
8. 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 style="">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2 年6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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