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一期项目】招标公告,E1300000271010794001B01,
【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一期项目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核字【202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区国控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区国控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2.1.2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森北街新建工程,创业大街(唐海路-永丰路)拓宽改造工程,长丰路北延工程,垦丰大街西延长线工程。建设养老照料中心,对文苑花园东区、文苑花园西区、四季华庭、鸿元里邮电楼、地税楼、海韵花园6个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等。
2.1.3项目总投资估算102868.20万元。
2.1.4计划建设期:33个月。
2.1.5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完成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一期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不良记录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3其他要求:业绩: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以各成员职责分工对应提供勘察、设计、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主要人员资格(以下主要人员不得兼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验业绩,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4家,联合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要求牵头人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若联合体投标人由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勘察专业或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中承担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27 10:00至2022-07-02 1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唐山曹妃甸区国控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润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市政服务大厦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48-2号一 层105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孟靖
| 联系人: | 刘宵希 |
| 电话: |
0315-8820325
| 电话: | 15102551516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