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遴选租赁物流车公司项目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遴选租赁物流车公司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采购预算:15万元
2.最高限价:15万元
3.服务内容及要求:拟需租赁13米平板车(带爬梯)和13米高栏车,共计18辆运送物资装备,具体数量以采购人实际任务需求为准;
4.服务期限:2022年07月08日前完成运送需求(具体以采购人实际任务需求为准);
5服务地点与方式:徐州市铜山区至石家庄市新华区,石家庄市新华区至永济市吕坂村;以合同约定的方式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军队相关强制性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2.2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27至2022-07-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0楼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所有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在领取谈判文件前,必须签署《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此承诺书由招标代理公司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
2.最近一年内(谈判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完税凭证或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
3.最近一年内(谈判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7-05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0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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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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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地址:
|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河北分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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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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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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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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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女士
| 联系人:
| 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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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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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7975916
| 电话:
| 0311-6730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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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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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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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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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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