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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扬子石化新增丙烯和碳四出厂设施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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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扬子石化新增丙烯和碳四出厂设施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2-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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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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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化新增丙烯和碳四出厂设施项目(场地平整)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扬子石化新增丙烯和碳四出厂设施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扬子石化公司新增丙烯和碳四出厂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化〔2022〕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扬子石化新增丙烯和碳四出厂设施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石化厂区内。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123.67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场地平整和临时设施费用、封闭管理措施。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0万元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项目(含拆除或场平)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500万元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项目(含拆除或场平)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18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技术负责人持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4)质量负责人持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具备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5)施工负责人持有注册建造师(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 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以上人员应提供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及身份证(含正反面内容)。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6月29日8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7月5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1日9时00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7.1开标时间:2022年7月21日9时00分。
7.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新华路777号;
邮编: 210048;
联系人:严嵘
电话:025-58561855
电子邮箱: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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