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二期)—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二期)—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7 |
|
详细内容:
|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gg-box{ margin:0 auto; width:100%; max-width: 1000px; border: #dedede solid 1px; padding: 20px; box-sizing: border-box; background: #fff; .gg-contant{ border: #dedede solid 1px; padding: 20px; box-sizing: border-box; margin-bottom: 20px; .gg-contant ul,.gg-contant1 ul{ list-style: none; margin: 0; padding: 0; .gg-contant ul li{ margin-bottom: 14px; .gg-contant ul li .item{ .gg-contant1{ border: #dedede solid 1px; padding: 20px; box-sizing: border-box; margin-bottom: 20px; .gg-contant1 ul { overflow: hidden; margin-bottom:16px; .gg-contant1 ul li{ float: left; margin-bottom: 14px; width: 420px; .cleanfloat li{ clear: both; .{ display:none; 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二期)—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二期)—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2-13559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6月25日 0时0分~2022年7月18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2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800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1.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满足本项目需要。 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设计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③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2.工程施工资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8日 10时0分 - 2022年7月18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新闻发布厅(中心本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25日 0时0分 - 2022年7月18日 10时0分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7月18日 9时45分 - 2022年7月18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新闻发布厅(中心本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熙妍 代理联系人:黄熙妍 联系方式:020-81853312 代理联系方式:1882516161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37668900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声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代理合同.pdf 招标基础资料准备情况的说明.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申请函.pdf 关于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越发改投批【2021】23号).pdf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文 合同范本.doc 设计任务书.doc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