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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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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项目名称: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商用车研发基地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编制《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研发新建区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研发新建区项目职业评价报告》并协助招标人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2.招标范围
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商用车研发基地新建项目安全三同时(综合分析报告、安全设施设计评审会、安全竣工验收报告(含评审费))及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评审会、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价。
三、技术要求
1.投标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及最新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2.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中所采用的规范及标准必须是当前最新的版本;
3. 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过程中必须要有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对系统的评价总体质量负责,并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保证其能顺利通过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管部门的评审。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所需技术咨询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五、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相关业绩不少于5项。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0312-2198849/2197904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5日11:30。
七、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地:河北省邢台市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申彤0312-2197725/18633299669
E-mail:zbgys@
技术人员:陈凯
联系方式:17733203324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不用登录)(
注:a. 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注意:①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②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
0312-2197902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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