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钢管-宝鸡钢管2022年宝专ERW工厂F18、F23区噪音治理项目
2022年宝专ERW工厂F18、F23区噪音治理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宝专ERW工厂F18、F23区噪音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宝鸡宝管石油专用管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 :2022年宝专ERW工厂F18、F23区噪音治理项目。
主要内容:对ERW工厂F18区、F23区进行噪音治理, 使厂界噪声达到国家环保法规和标准要求: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昼间 65dB(A)夜间 55dB(A)的规定要求。降噪装置ERW-JZ-02;数量为两套;划分为一个标包。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最高限价为50万元(含13%增值税、运费、加工、安装调试及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否决项)。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包。
交货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宝管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ERW工厂。
交货期:自中标之日起,项目必须在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设备的交付及安装调试工作。(交货期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付款要求:本项目合同执行预留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予以支付。
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ERW工厂F18、F23区噪音治理项目》。
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最高限价50万,含13%增值税、服务费用和服务期间完成该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如税率不同按净价折算。(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合同单价未税不变,含税价格按国家最新调整税率执行;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交纳合同签约方缴纳合同金额5%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项目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贸易商。(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5.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02日,上午8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8 时在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采购部采购二室 索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7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采购部采购二室,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投标人应按招投标法要求提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邮 编:721008
联 系 人:郗莎
电 话:0917-3398501、18628603053传 真:0917-3398566
电子邮件:bssxs@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宝石钢支行
帐 户 名: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账 号:61050162950000000055
招标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保障服务中心采购部
2022年6月